Logo

北京奥组委新闻发言人谈奥运火炬入台传递问题

来源:新华网  收藏时间:07-04-28 09:42
北京奥组委新闻发言人谈奥运火炬入台传递问题 【文章摘要】

北京奥组委2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北京奥组委执行副主席、新闻发言人蒋效愚就奥运火炬入台传递等问题发表了如下谈话:

26日晚北京奥组委公布的北京2008年第29届奥运会火炬接力计划传递路线是经国际奥委会批准的。这条路线的制定严格遵照了奥林匹克宪章和国际奥委会的相关规则。

目前,北京奥组委从媒体报道中了解到台湾当局和中华台北奥委会对2008年奥运火炬计划传递路线不能接受这一态度和相关言论,我们对此表示惊讶。

2008年奥运会火炬在台湾传递是台湾同胞的热切期盼,他们通过不同方式向北京奥组委表达这一心愿。在筹办过程中,我们深切感受到台湾同胞支持奥运场馆建设,积极参与奥林匹克文化活动,盼望奥运圣火在台传递。

2006年11月,北京奥组委向所有拟传递城市所在国家和地区奥委会发出参加火炬接力的邀请。2006年12月28日,中华台北奥委会主席蔡辰威回函表示接受邀请。回函说:“我谨代表中华台北奥会(注:奥委会,下同)确认本会愿意参与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活动,并期待未来与贵会紧密的合作,在奥林匹克精神与原则下,共同完成奥运圣火传递之神圣使命。”

今年2月,蔡辰威主席一行四人在北京与北京奥组委进行会谈,达成四点共识。即:“一、双方承诺遵守国际奥委会的有关决议,规定和惯例,共同维护奥林匹克火炬接力和奥林匹克圣火的纯洁和神圣。二、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是北京2008年奥运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北京奥运会一样,必须遵守《奥林匹克宪章》。三、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在台湾传递是在中华台北奥委会辖区内开展的一项奥林匹克体育文化活动。中华台北奥委会确保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活动在中华台北奥委会辖区内顺利进行。四、火炬接力活动在中华台北奥委会辖区内举行时有关旗、徽、歌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国际奥委会执委会相关规定执行。同时,中华台北奥委会有义务协调相关方面承诺在火炬接力活动过程中不使用不符合前述规定的旗、徽、歌。”

2007年3月27日,蔡辰威致函北京奥组委,确认2008年奥运圣火去台路线,即:奥运圣火2008年4月30日由胡志明市飞抵台北市,5月1日台北市传递活动结束后前往香港。蔡辰威主席亲笔签署了致北京奥组委的确认函。函称:“在此谨代表中华台北奥会向贵会确认是项会谈共识及2008年北京奥运圣火来台路线(如所附北京2008年奥运会火炬接力简报资料第三页所示),并相信在贵我双方进...

本文系机器自动搜索,奇酷仅显示摘要。